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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务总局在新一轮“便民办税春风行动”中推出一系列针对A级纳税人的激励措施。各省(市)国家税务局、地方税务局根据总局精神,也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激励措施,如:
(一)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;
(二)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,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;
(三)普通发票按需领用;
(四)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;
(五)在出口退(免)税申报相关电子信息齐全并经预审通过后,即可进行正式申报,申报时不需要提供原始凭证。在国家下达的出口退税计划内,可优先安排办理出口退税。
(六)对部分需审批和核准的涉税事项,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,采取“先办后审”的方式即时办理。
(七)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的纳税人,除享受以上措施外,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;
(八)主管税务机关实施的其他激励措施等。